丘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允许涉及居民
生活必需的行业和经营场所
正常营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州、县《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以及《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的通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丘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允许部分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和经营场所正常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3日零时起,允许以下行业正常营业: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寄递物流和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销售行业。
二、自2020年2月13日零时起,允许以下经营场所正常营业:
(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活禽市场除外)、农资市场、日杂百货、药店,但必须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从业人员和进入人员一律监测体温、佩戴口罩、主动扫码。
(二)餐饮店、早点店、奶茶店、冷饮店、糕点店,但必须按照《中共丘北县委丘北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暂停部分住宿服务行业以及对餐饮业进行管控的通告》(第三号)规定执行,即不得为顾客提供聚餐、食用地点,只允许打包外卖。
(三)丘北骏马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丘北县广福进口汽车修理厂、丘北县三联汽配汽修厂、丘北雷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家汽车维修点,但不得提供洗车服务。
(四)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接受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宾馆、酒店。
三、除以上行业和经营场所外,其他行业和经营场所一律实行暂时停业,开放日期另行通知。
四、请各经营业主,城乡居民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丘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丨来源:丘北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丨编辑:李文笛
丨审核:李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