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来(返)丘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丘北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来(返)丘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十五号)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来(返)文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2022〕—492)》和近期省州防控政策,现将来(返)丘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加强来(返)丘人员健康管理

(一)低风险地区来(返)丘人员。低风险地区人员来(返)丘,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测。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测量体温,均无异常后可正常通行。

(二)云南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异常、重点涉疫地区来(返)丘人员

1.云南健康码红码,通信行程卡黄卡,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包括以县为单位14天内报告本土感染者10例及以上,未对外发布风险等级的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能解除隔离。

2.云南健康码黄码,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包括以县为单位14天内有本土疫情,未对外发布风险等级的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能解除隔离。

3.通信行程卡带“*”号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实行“核酸+抗原”落地检测,抗原检测阴性后可通行。

4.14天内通信行程卡带“*”号、且来自有外溢风险或已发生外溢地区来(返)丘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到密闭场所(如KTV、歌舞厅、酒吧、茶室等)和人员聚集场所活动。

(三)境外入境人员。境外入境人员继续实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第1、4、7、10、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已在境外隔离或低风险入境人员,实施“7+7”(集中医学隔离观察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隔离管控措施。

(四)丘北籍来(返)丘大学生。有疫情的地区,大学生须提供高校内未发生疫情和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证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丘,不再集中隔离,实施7天健康监测(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属地村(社区)报告。来(返)丘学生确需隔离的,不收取集中隔离费用(伙食费除外)。

(五)途径普者黑高铁站及各卡口来(返)文人员。针对在普者黑高铁站及各卡口排查出的14天内通信行程卡带“*”号、且来自有外溢风险或已发生外溢地区来(返)丘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丘无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详细登记信息后由县指挥部推送目的地指挥部进行管理。若户籍所在地指挥部未能第一时间进行管控,由各卡点划定区域暂时对人员进行管控,由县指挥部安排到集中隔离点专门区域实施7天的健康监测。

二、细化分类管控

县指挥部每日要向各乡(镇)、各卡口推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名单,各乡(镇)要第一时间推送至各村(社区),以便工作人员进行精准排查管控。针对丘北籍来(返)丘大学生,不得中途截留、劝返或以疫情防控为由限制学生正常返乡。针对治愈出院的阳性感染者,各乡(镇)需严格进行管理,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督促其不得随意外出并参与集聚性活动。

三、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客运站、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网吧、KTV、酒吧等公共场所要申领并充分应用“场所码”,严格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持“红码”“黄码(卡)”、近14天内有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发生地区人员来(返)丘等情况,要详细登记信息并立即向属地疫情指挥部报告。

四、严格人员出入管理

本地群众非必要不前往近14天内有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在出行前报所在单位审批或村(社区)备案;国内近14天内有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非必要不来(返)丘或暂缓来(返)丘。凡来(返)丘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并尽量缩小活动范围,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报备时请按照《丘北县疫情防控来(返)丘人员报备小程序》(附件3)详细填写个人信息。

五、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3岁以上群众,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8岁以上已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群众应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60岁以上人群为易感人群,无明显接种禁忌的,应尽快接种,提高免疫能力。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要求,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


1.丘北县各乡(镇)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2.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3.丘北县疫情防控来(返)丘人员报备小程序


丘北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


附件2:

丘北县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一、居家健康监测一般为7天,如疫情信息变化,将适当做出调整。

二、原则上在家办公、不到学校上学。

三、做好健康监测,每日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及时向社区和属地疫情指挥部报告。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四、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网吧、电影院、健身房、麻将馆、

棋牌室,KTV等密闭、半密闭场所。

五、每日关注个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社区和当地疫情指挥部报告。

六、日常加强开窗通风,保持居家环境清洁卫生。



附件3

丘北县疫情防控来(返)丘人员报备小程序





丨来源丘北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丨编辑:李文笛

丨责编:张宏映

丨审核:王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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